用人单位名称 青县福通电子机箱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县福通电子机箱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河北省青县马厂镇东姚庄村 联系人 张耀先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23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1人.

主要工艺:下料→冲孔→折弯→压铆→焊接→打磨→喷涂→流平固化→组装

主要原辅料:镀锌板、氩气、焊丝、二氧化碳、塑粉、天然气。

产品为机箱机柜。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现场调查人员 耿建、李彬 时间 2024.01.22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耀先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李彬、金旺 时间 2024.01.23–2024.01.25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耀先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环氧树脂、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紫外辐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工作,该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管理者应长期从思想上重视职工的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员工积极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使职工多学习相关知识;劳动者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参加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及学习。

(3)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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