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武邑县赵桥镇史戈庄村南(106国道东侧) | 联系人 | 田朝阳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56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35人。
主要工艺:制板生产工艺流程(削片→初筛→刨花→干燥→筛选→混合→成型热压→锯切→砂光→切割→检验打包→贴面)、制胶生产工艺流程(甲醇储存→甲醇输送→混合→蒸发→氧化→吸收→甲醛储存→原料添加→混合反应→脲醛胶输送→贮存)。 主要原辅料:木材、甲醇、银催化剂、尿素、片碱、三聚氰胺、固化剂、硫酸铵、乳化剂、石蜡、天然气、PAM、硫酸、氢氧化钠、贴面纸。 产品为刨花板,中间产品为甲醛和脲醛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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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孙璐阳、虞鹏 | 时间 | 2024.04.0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货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彬、王朝伟、赵宁涛、孙璐阳 | 时间 | 2024.04.10-
2024.04.12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美晨、 刘货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甲醇、甲醛、氢氧化钠、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高温、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木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氮、甲醛、甲醇、氨、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噪声,其中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噪声检测结果除削片工、砂光工、刨花工、中控工超标外,其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噪声超标的岗位是因生产设备维护不及时,各环节连接处磨损较严重,连接不牢固,运转时产生振动噪声,目前企业已为接触噪声的员工配备了耳塞,以达到保护劳动者,降低噪声对劳动者听力的损害。同时建议该用人单位加强管理、增强防护,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管理,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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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继续加强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用人单位应制定应急防护设施的检查流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在应急防护设施张贴简易的操作提示语,在日常的检查中规定好负责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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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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