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肃宁县运昌肉食品加工厂 | 项目名称 | 肃宁县运昌肉食品加工厂 | |||
地理位置 | 沧州市肃宁县窝北镇窝北村 | 联系人 | 王主任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8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4人.
主要工艺:原料存放→配料→腌制滚揉→灌肠→蒸煮→熏烤→包装→入库。 主要原辅料:淀粉、猪肉、肠衣、香辛料调味品、香油、锯末、天然气等。 产品为熏肠肉类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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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虞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朝伟、李彬 | 时间 | 2023.09.1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庆云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杨磊、虞鹏 | 时间 | 2023.10.09-2023.10.1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清江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木粉尘、一氧化碳、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其他粉尘、木粉尘、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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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 (3)在生产过程中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检测,对于发生故障的防护设施及时维修,确保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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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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