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肃宁县第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肃宁县第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肃宁县尚村镇 联系人 耿欣然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共有定员23人,其中运行及辅助人员17人。

主要工艺:处理工业及生活污水工艺(预处理→厌氧缺氧→综合生化→多效澄清→砂滤→加氯→消毒→污泥处理→加药)

主要原辅料:PAM、聚合硫酸铁、复合碳源、次氯酸钠等。

产品为处理生活污水。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现场调查人员 耿建、杨世学 时间 2024.03.15 用人单位陪同人 路琼涛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韩国梁、虞鹏 时间 2024.03.26-

2024.03.28

用人单位陪同人 路琼涛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氨、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硫化氢、氨、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该用人单位应对上岗员工及在岗职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保证所有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应内容,在意外情况出现时能及时作出正确的反应。

(3)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c0c488b4d5be66e4c0621cad7219ef9 171634630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