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供水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肃宁县供水公司 | 项目名称 | 肃宁县供水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沧州市神华路西段红星街西 | 联系人 | 樊主任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21人,其中生产人员18人
主要工艺:配水井→加药→絮凝→沉淀→过滤→加压→污泥脱水 主要原辅料:原水、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简称PAC)、聚丙烯酰胺(PAM),产品为清水。 |
|||||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张盼、王朝伟、耿建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盼、王朝伟 | 时间 | 2023.11.16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樊喜娜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韩国梁、郝喜顺 | 时间 | 2023.12.18-
2023.12.20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正华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噪声。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其他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
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