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名称 | 海胜邦威深州铝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胜邦威深州铝业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衡水市深州经济开发区恒诚路与桃仙大街交叉口东南侧 | 联系人 | 陈明泽 |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12人,其中生产人员6人。
主要工艺:剪切→冲压→开槽→切角→卷板→折边→焊接→打磨→组装→检验入库 主要原辅料:铝板、铆钉、打磨片、氩气。 产品为铝单板。 |
|||||
|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贺龙 |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孙璐阳、王朝伟 | 时间 | 2023.12.26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汉伟 |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璐阳、王朝伟 | 时间 | 2024.01.03-
2024.01.0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明泽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氧化铝粉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砂轮磨尘、氮氧化合物、臭氧、噪声、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氧化铝粉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二氧化氮,臭氧,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该用人单位应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报告。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报告。 (5)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
| 影像资料 |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