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荣安鞋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北荣安鞋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衡水市故城县故城镇小屯村 联系人 王然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59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42人.

主要工艺:炼胶→成型→套纱喷胶→合成→硫化→检验入库→硫化→检验入库。

主要原辅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再生胶、炭黑、促进剂、轻钙等。

产品为橡胶靴、下水裤、绝缘手套。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虞鹏
现场调查人员 虞鹏、耿建 时间 2023.12.18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然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郝喜顺、杨世学 时间 2024.01.03-2024.01.05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然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炭黑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锌、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硫化氢、高温、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炭黑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锌、硫化氢、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生产车间机械通风,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和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和防爆规定。

(2)加强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防护用品,进行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培训,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劳动者的佩戴情况,做好记录,切实保证劳动者可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2024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中有4人需要复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如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现有岗位,以保证其不再接触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用人单位应为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保护员工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作业时的身体健康。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调查照片 采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