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华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华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衡水市冀州区铸造园区滏阳西路 | 联系人 | 徐德深 |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11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9人
主要工艺:玻璃钢缠绕制品生产工艺(模具清洁→制衬→内纤维层→增强层→固化成型→成品修整)、玻璃钢手糊制品生产工艺(配料→手糊成型→脱模、修整) 主要原辅料:高性能玻璃纤维、不饱和聚酯、固化剂、促进剂、滑石粉、脱模蜡等。产品为:玻璃钢缠绕制品和玻璃钢手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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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祝晨亮、耿建、王朝伟 |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盼、刘健 | 时间 | 2022.8.30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德深 |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森、金旺 | 时间 | 2022.9.10-
2022.9.12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徐德深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滑石粉尘、砂轮磨尘、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苯乙烯、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滑石粉尘、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苯乙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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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该用人单位应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报告。 (3)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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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像资料 |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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