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升元建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升元建材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衡水市深州市经济开发区恒诚路与桃仙大街交叉口西南侧 | 联系人 | 张谦 |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7人,其中生产人员3人。
主要工艺:喷漆生产工艺(前处理(清洗→烘干)→喷漆→流平固化)、喷塑生产工艺(喷塑→流平固化)。 主要原辅料:半成品铝板、铝清洗剂、喷涂粉末、底漆、面漆、稀释剂、天然气等。、 产品为喷涂铝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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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朝伟、贺龙 | 时间 | 2023.05.2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朱月辉 |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贺龙、金旺 | 时间 | 2023.05.29-
2023.05.3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朱月辉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甲苯、二甲苯、环氧树脂、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其他粉尘、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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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该用人单位需复查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安排复查人员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如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现有岗位,以保证其不再接触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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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像资料 |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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