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亿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北亿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衡水市冀州区春风大街101号 联系人 刘庆伟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13人,其中生产人员6人.

主要工艺:配料→手糊→脱模→修整→缠绕→固化→装配

主要原辅料:玻璃纤维丝、不饱和树脂、固化剂、促进剂、脱模剂、机加工配件。

产品为玻璃钢制品。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现场调查人员 李彬、王朝伟 时间 2023.12.17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建华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赵宁涛、乔世博 时间 2024.01.03-

2024.01.05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建华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砂轮磨尘、苯乙烯、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苯乙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影像资料1 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