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宙颖化妆用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沧州宙颖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沧州宙颖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沧州市青县陈咀乡蛮子营村 | 联系人 | 刘奇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23人,其中生产人员15人
主要工艺:化妆刷生产工艺(墩毛→压管→修毛→组装→检验包装) 主要原辅料:动物毛、人造毛、铝口管、手柄、环氧树脂胶等。 产品为化妆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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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虞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盼、孙璐阳 | 时间 | 2023.05.27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姚红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金旺、贺龙 | 时间 | 2023.06.01-
2023.06.03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姚红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皮毛粉尘、环氧树脂。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皮毛粉尘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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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确保员工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3)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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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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