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名称 | 安平县景亿金属制品厂 | 项目名称 | 安平县景亿金属制品厂 | |||
| 地理位置 | 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4号车间 | 联系人 | 张影 |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14人,其中生产人员10人.
主要工艺:裁丝→裁片→切管→成型→对焊→焊片→折弯→焊接→裁边。 主要原辅料:铁丝、铁片、管材、焊丝、二氧化碳、氩气等。 产品为网框、网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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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虞鹏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朝伟、孙璐阳 | 时间 | 2024.03.11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影 |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赵宁涛、李彬 | 时间 | 2024.03.14-2024.03.16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影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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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防护用品,进行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培训,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劳动者的佩戴情况,做好记录,切实保证劳动者可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要继续加强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对设备更换维修、法定检测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等妥善保管,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在生产过程中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检测,对于发生故障的防护设施及时维修,确保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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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像资料 |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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