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唐山市丰润区米乐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唐山市丰润区米乐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唐山市丰润区动车城园区 | 联系人 | 王树森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共有员工25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5人.
主要工艺:配料→预分散→抽样检测→包装。 主要原辅料:树脂、单体、引发剂、助剂等。 产品为UV紫外光固化涂料。 |
|||||
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虞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孙璐阳、王朝伟 | 时间 | 2024.04.16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立闯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璐阳、金旺 | 时间 | 2024.04.17-2024.04.1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立闯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沉淀SiO2(白炭黑)、噪声。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沉淀SiO2(白炭黑)-总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在生产过程中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检测,对于发生故障的防护设施及时维修,确保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
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