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滨海燃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冀州滨海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鄂安沧管线冀州区冀南支线(含门站)项目
地理位置 管线起自鄂安沧管线冀州区最家庄分输站,途经冀州区,止于已建设的冀州镇双冢村滨海天然气门站 联系人 韩峰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该项目按照组织结构配置和管理的需要,设运行工6人、巡线工2人,人员均依托冀州滨海燃气有限公司LNG装置原有职工,无新增人员。

主要工艺:管道天然气→调压装置→加臭→用户供气

主要原辅料:不涉及生产过程,主要物料为天然气和四氢噻吩。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祝晨亮
现场调查人员 耿建、杨世学 时间 2022.12.05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峰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建、郝喜顺 时间 2022.12.06-

2022.12.08

用人单位陪同人 韩峰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甲烷、噪声。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1. 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确保员工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2. 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
  3. 应采取每周轮休、年休的方式改善作业人员劳动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保证作业人员能够得到充足的休息。

(5)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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