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华阳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乐亭华阳热电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乐亭区域能源中心项目(一期) | |||
地理位置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内 | 联系人 | 王伟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该项目按照组织结构配置和管理的需要,劳动定员96人,其中生产人员及辅助86人,管理人员10人,人员均为转岗。
主要工艺:热力系统→锅炉汽机系统→电气系统→燃料储存输送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主要原辅料:煤、石灰石、尿素、氨水、盐酸、氢氧化钠等。 产品为电(内部用)和蒸汽,副产品为石膏和粉煤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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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虞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朝伟、贺龙 | 时间 | 2023.02.28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秀山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璐阳、李淑颖 | 时间 | 2023.03.02-
2023.03.04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秀山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噪声。
化学有害因素:连续3天采样,取其中浓度最高工作日的结果作为检测数据,得知,该项目所测作业场所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1号修改单)标准的要求;本次检测该项目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作业分级指数G=WD×WB×WL=0;即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作业分级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连续3天检测,取其中强度最高工作日的结果作为检测数据,可知所测工种8h等效连续声级和工频电场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标准的要求。依据本次检测结果,所测工种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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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提升全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3)通过该项目的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4)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系统中对该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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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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