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和谐大街8号,分为1、2厂区 联系人 刘慧
项目简介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532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505人.

主要工艺:OPC鼓生产工艺(鼓基切削→溶液配制→后处理(清洗→涂布→烘烤→齿轮安装→包装))、墨粉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混炼→粉碎→分级→高混→包装)。

主要原辅料:鼓基、树脂、甲醇、三芳胺等。

产品为OPC鼓、墨粉、复印机。

项目组人员 董惠钗、耿建、王朝伟、祝晨亮
现场调查人员 虞鹏、杨世学 时间 2023.03.07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慧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王建、郝喜顺、杨磊、虞鹏、耿建、杨世学 时间 2023.04.17-

2023.04.22

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慧,

苗欣怡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铝金属、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沉淀SiO2(白炭黑)、甲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臭氧、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沉淀SiO2(白炭黑),其他粉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臭氧,乙酸乙酯,甲醇,二氯甲烷,乙酸丁酯,环己酮,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含1号修改单)的规定。

本次检测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2)该用人单位应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报告。

(3)用人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影像资料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检测
调查照片 采样照片(无水印) (2)